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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公路车辆自动地磅标准体系建设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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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公路车辆自动地磅标准体系建设思路
本文主要介绍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动态公路车辆自动地磅国家标准体系的主要思路。
一、概述
全世界 80%的收费公路在中国,自 2003 年我国各省市陆续实施计重收费以来,市场上安装了三万多套各种类别的公路自动地磅,广泛用于高速公路计重收费和超限检测业务。由于近几年的技术发展进步,动态公路车辆自动地磅出现型式多样化的趋势,每种型式各自具有其自身独特的特性,实现方式差距很大,但总体基本都需要提供可靠的车辆总重信息,也要提供轴载荷和轴组载荷等信息。公路有关部门根据车辆的总重和轴载荷,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实施计重收费和公路执法业务。现今量大面广的主要有轴重式、整车式、弯板式和石英晶体式等主要产品大类。
根据 《计量法》 规定,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应该列入强制检定目录,本产品目前主要用于高速公路计重收费 (目前国内倾向认为该收费行为属于贸易结算范畴),少量用于内部结算。由于依据的国际标准版本陈旧,且随着我国产品型式增多、现场使用情况复杂以及技术进步较快等原因,本领域现行的国家标准已显得有些落后。
从对国家标准的需求看,既需要一个统领性的技术标准去涵盖所有产品型式,另一方面,由于产品原理和实现方式跨度较大,又需要考虑到各大类产品的不同要求。
二、现有国家标准情况
目前,我国动态公路自动衡器领域已有 GB/T 21296-2007 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国家标准。另外,由于衡器属于国家法制管理产品,涉及本领域产品的检定规程为 JJG 907-2006 《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检定规程》,该规程的基本架构和内容与国家标准基本一致。
GB/T 21296-2007 《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国家标准修改采用了国际法制计量组织的国际建议 OIML R134-1:2005 《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英文 5CD 版本),技术内容与 OIML R134-1:2005 的内容保持一致。GB/T 21296-2007 《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 的附录 A 和附录 B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C 为资料性附录。GB/T 21296-2007 《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 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GB/T 21296-2007 《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 由全国衡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 (GB/T 21296-2007)》 为首次制定。
三、相关国际标准发展情况
本领域对口国际标准主要有国际法制计量组织起草通过的国际建议 OIML R134-2006、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 (American Society for Testing and Materials) 起 草 的 美 国 国 家 标 准 ASTM E1318-2009、欧盟标准 COST 323 等。
R134 国际建议是国际通行的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标准,国际法制计量组织 (OIML) 各成员国都在执行这个标准。我国政府正在积极推进采用 R134 国际建议,这有利于我国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跟踪国际先进水平。GB/T 21296-2007 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国家标准就是修改采用 R134 国际建议的 5CD 版本 (第五版草稿)。
目前,国际上 R134、ASTM E1318、COST323三个主要标准都有较新的正式版本发布,且新的修订草稿也在酝酿研讨中,这些标准也基本能覆盖我国现有的主要产品应用。
因此我国对本领域国际标准的转化工作刚刚起步 (仅有一个,还不是正式版本),美国和欧盟的标准在我国标准中尚未得到体现。结合我国实际,学习转化三个主要的国际标准将会大大促进我国相关技术和产品的发展和应用。
四、国内相关产品发展水平
经过近十多年的技术研发和实践应用,我国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首先,轴重式 (含轴组式)、整车式、弯板式及石英晶体式产品均获得大量应用,历经不断改进,产品性能指标有了很大提高。产品低速应用精度等级不少可达 0.2、0.5 级,高速应用精度等级不少可达 10 级。一些厂家在整车产品自动连续过车、弯板式产品密封、各类产品的异常行车处理上有了不少创新,积累了大量的经验。产品的稳定性可靠性也有了很大提高。产品配套的传感器技术、软件技术、车辆识别技术也都有了很大的发展。
所有大类别的产品均已实现国产化,国内产品主要指标已经达到甚至优于国外同类产品,部分产品和部件已销往国际市场。目前,国外由于车辆和道路法律法规成熟完善,该类产品虽然应用范围较广,但市场总量并不大。而国内市场需求旺盛,产品种类较多。
由于产品需求较大,国内产业化情况较好,生产厂家较多,并且还在不断增加。形成了一些较大的、具有规模效应的生产厂家,其产业化程度较高。另外,还形成了一些部件设备的专业配套厂家,专业研发生产配套部件。
五、建立标准体系的基本思路
首先,我国国家标准发布不久,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领域现行国际建议正式版本 OIML R134-1:2006 与 OIML R134-2:2009 相继发布。建议的正式版本较我国标准的主要依据的草案版又有了新的变化。
其次,该标准的主要依据 OIML R134 本质上是一个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领域国际检定规程,供各成员国据此实施尽量一致性和可比较的法制管理。因此,该建议偏重于计量要求等法制管理要求,几乎不涉及具体产品的制造、安装和使用要求等。我国据此转化而来的国家标准 《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GB/T 21296-2007)》 与计量管理部门使用的计量检定规程 JJG 907-2006 要求基本一致,这与我国产品标准的定位有显著不同。作为该领域内的唯一产品标准,在顾客对产品的选用和厂家制造产品方面的指导性不强。
归纳起来,现有国家标准存在的主要问题:(1) GB/T 21296-2007 与 JJG 907-2006 定位雷同;(2) GB/T 21296-2007 依据国际标准已修改;
(3) GB/T 21296-2007 缺乏涉及产品的制造、安装和选型等的有关依据;
(4) 本领域内产品原理和实现方式差距较大,单一的标准难以覆盖;
(5) 美国和欧洲国际标准较为先进且比较符合我国实际,但我国缺乏相关对应标准。
我们认为,公路车辆自动衡器领域迫切需要既能够指导各类产品生产,又能够帮助顾客针对具体应用选型的产品国家标准。考虑利用本次修订机会,建立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标准体系。
该体系将兼顾产品的通用要求和各主要大类产品的单独要求,即“1+N”标准体系。其中的“1”代表通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N”代表各个不同大类产品的产品国家标准 (主要考虑已拥有较大市场容量的几个大类产品:轴重式、整车式、弯板式以及石英晶体式)。
六、体系中不同标准的定位
《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 - 通用技术规范》标准将主要侧重于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的通用术语、计量要求、技术要求、电子衡器要求,以及各种型式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通用的功能要求、通用试验检测方法。
《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 - 轴重式》、《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 - 整车式》、《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 - 弯板式》、《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 - 石英晶体式》 几个大类产品标准主要侧重于各大类产品的结构要求、现场条件要求、现场安装要求、外部通讯连接要求、安全要求、额外的功能要求、用户使用维护要求、特殊管理要求、应用领域要求及产品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有关规定。
关于结构方面的要求。这些要求包括满足现场安装地理条件的结构、满足车辆要求的结构以及满足计量要求、工作安全、道路安全等方面要求的结构特性。
关于额外功能要求。如输出数据的项目、数据通信的协议、非法行驶的处理等。
关于现场条件现场安装方面的要求。因为该类衡器的性能和潜能的发挥强烈依赖于现场安装的质量和水平。
关于用户使用维护方面的要求。因为该类衡器的性能表现依赖于用户的大力配合和维护水平。
七、标准体系预期应用价值
标准体系实施后,我们预期的应用价值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对生产厂家起到较好的规范作用,规范产品的设计、生产、交付,以达到较好的应用效果;
(2) 为需求方采购产品提供指导,为合适的应用选择合适的产品,减少盲目投资,减少浪费;
(3) 为公路规划和设计部门提供设计参考,减少后期改造费用或由于设计条件所限造成的产品难以发挥最佳性能的遗憾;
(4) 提高业主的使用体验,减少使用过程中的纠纷,减少车主投诉,提高高速公路过站通行效率,公平缴费;
(5) 为国家实施法制管理提供更加具有针对性的依据。
八、结语
构建一个“1+N”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国家标准体系,一方面是国际标准发展变化的客观要求,另一方面也是我国纷繁复杂的应用现状的迫切要求,它将会对该领域产业健康发展起到支撑作用。标准体系一方面可以为采购部门提供明确的选型依据,也可以为管理部门提供规范的执法依据,另一方面,也可以为生产企业和产品用户生产、测试、安装、交付及运行维护等活动提供更好的规范、帮助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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